| 保障每個孩子參加中高考的權利 |
| 來源: 發布日期:2023-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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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學校教育教學仍存在重分數輕能力、重知識輕素質現象,少部分學校依然存在違規組織考試、作業布置不合理、學生睡眠不足、課后延時服務時段組織上課等現象,同時還有極少部分學校和教師存在干擾學生參加中高考報名的情況……日前,蘇州市教育局就調研中發現的一些問題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辦學行為的通知》,部署開展全市中小學生減負落實情況及規范辦學專項整治工作。該通知被媒體報道后,引發社會關注。
干擾學生參加中高考報名的行為性質比較惡劣,是對學生平等受教育權的侵害。公民的受教育權利受憲法、教育法等法律保護,不容侵犯。而保障學生自主、自愿參加中高考報名的權利,是保障受教育權的重要內容。不管出于什么目的、以何種方式,干預學生參加中高考報名的行為,都是對公民法定權利的損害,都必須得到堅決糾正。 個別學校、教師為了保證普高升學率或本科升學率而要求成績排名靠后的學生不參加中高考;個別學校、教師則充當起某些職業院校的“招生中介”,為其進行違規招生宣傳,甚至向其“推薦”學生……行為的背后、觀念的背后也是利益在作祟——比如,一些地方仍然或明或暗以普高升學率、本科升學率作為考核評價標準,所以才會有為了升學率而干預學生參加中高考報名的行為出現。 保障每個孩子參加中高考的權利,需要扭轉辦學中存在的升學政績觀,更需要斬斷學校和教師違規參與職業院校招生宣傳從中牟利等利益鏈。(鐘焦平) |